您当前位置:  特岗教师 /  考试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0广东金湾区面向社会第二次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12人公告

2020广东金湾区面向社会第二次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12人公告

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     2020-08-17
 参照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21名,现将报名、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目前有公办幼儿园(含分园)11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对象

  (一)专业教师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科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金湾区现有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待遇执行。被聘用者须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四、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资历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一是直接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资讯——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考前90分钟(9月5日8点)起,考生可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请考生提前到场,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等,并提供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进行核验。检测体温异常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取消参考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主要测试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知识等内容,专科教师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现场资格审核条件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6日上午8:00前到达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一楼阶梯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一套,按下列顺序装订,原件核查后退回):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如应聘成功需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

  (6)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2);

  (8)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9)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温馨提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如原件不齐则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9月6日资格审核后开始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其中应聘专科教师的考生展示本专业相关才艺,考生自行安排展示项目并携带相应设备,现场可提供:篮球、足球、钢琴。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要求

  1.参加笔试、资料审核和面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14天及以上主动在“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记录有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确保粤康码为绿码。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粤康码注册使用说明见附件3)

  2.笔试、资料审核和面试当日,考生进入考场前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粤康码上每日健康申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检测日期为8月30日及以后)。

  重要提醒:参加笔试的考生应于笔试考试后,持续在“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为参加面试作准备。

  (二)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要求

  1.按上述笔试、资料审核和面试报到时间,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等,并提供前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证明进行核验。检测体温异常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考场提供的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考试过程考生科学佩戴口罩。

  (三)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参考资格:

  1.考试前14天内到过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

  2.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

  3.考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场所或其它)。

  4.考试当天有下列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下列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

  5.考试当天拒不遵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

  6.省防控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02号)规定的情形。

  (四)如考生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九、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083(陈老师、刘老师),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张老师0756-72627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