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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150人公告

来源:峰峰人民政府官网     2020-08-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9人。其中,教育类岗位150人,卫生类岗位61人,综合类岗位3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教育类岗位(150人):

  高中教师2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7人。

  职教教师3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初中教师4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人。

  小学教师7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5人。

  幼儿园教师1人。

  定向招聘小学教师1人。

  卫生类岗位(61人):

  邯郸市第四医院20人,疾控中心3人,临水镇卫生院3人,

  彭城镇卫生院3人,峰峰中心卫生院3人,和村中心卫生院3人,

  义井镇卫生院3人,界城镇卫生院3人,大社镇卫生院3人,

  大峪镇卫生院3人,新坡镇卫生院3人,教体局校医11人。其中,护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综合类岗位(38人):

  发展和改革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水利局1人。

  林业办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应急管理局1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农业农村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行政审批局4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人。

  审计局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教育体育局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区委组织部1人。

  区委党校6人。

  峰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5人。

  区委编委办2人。

  档案馆3人。

  信访局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育类岗位:

  (1)高中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定向招聘岗位(峰峰矿区峪南小学语文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卫生类岗位:

  (1)邯郸市第四医院: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规培期内)。

  (2)疾控中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乡镇卫生院: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中,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校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以上岗位中,报考防疫人员、医学影像技术人员、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岗位的不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综合类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3)。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和护理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最晚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ks.hebyac.com/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30至8月28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17:3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峰峰矿区民政局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到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科共同组成,综合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教育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报考教育类人员须同时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报考卫生类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期内的提供规培协议或规培合同)等。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5.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教育类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素质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教育类岗位说课内容、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或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教育类各岗位说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面试现场不安排备课。

  (五)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定点机构标准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和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和单位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和单位,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和单位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和单位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

  0310-5182288(区人社局)

  0310-5182405(区委组织部)

  0310-5193106(区教体局)

  0310-5182343(区卫健局)

  报名考务费减免咨询电话:0310-5182233(区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227(区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