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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昔阳县教师资格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通知

来源:昔阳县人民政府     2020-08-15
为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晋中市教育局2020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在昔阳县的社会人员;持有昔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以上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17日8:00—8月28日18: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7日—11日,自带体检表(晋中市教育局官网下载)。地点:昔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9月14日9:00—18日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昔阳县政务大厅3楼教科局窗口。联系电话:0354-4133917


  五、网报流程

  详见晋中市教育局官网:认定条件-申请人注册


  六、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山西公安”,实名认证后在线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平台”查询不到申请人相关信息的,需申请人自行到所在派出所开具。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小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所需表册请登录晋中市教育局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