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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兴安盟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工作通知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2020-08-08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0〕24号)要求,现将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0〕24号):面试人数原则按照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以及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学校、急需紧缺学科和报名人数较少的学科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可按照笔试合格人员1:2的比例进入面试。

  兴安盟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仍不够1:2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公布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各旗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本旗县特岗教师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到报考岗位所在旗县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8月8日,递补人员延长至8月9日(周末不休)。

  各旗县市资格复审地点:

  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482-8213635。

  科右前旗:科右前旗教师发展中心(原教师进修学校)一楼阶梯教室,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482-8780106。

  扎赉特旗:扎赉特旗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482-6129013。

  科右中旗:科右中旗教育局五楼会议室,联系人:布老师,联系电话:0482-4128406。

  突泉县:突泉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0482-5199012。

  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旗县市教育局资格复审,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教育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

  (4)本次考试笔试准考证。

  (5)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6)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

  (7)户籍证明:享受报考户口所在地岗位照顾分,且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并非报考岗位所在地的考生,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并非报考岗位所在地的考生,在《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即2020年5月26日24:00前),将户籍迁入报考岗位所在旗县的,享受户籍加分;在之后迁入的,不享受户籍加分。凡2020年5月27日之后(含5月27日)将户籍迁入报考岗位所在旗县并享受加分的,总分中扣除户籍加分,将扣除加分后的总分作为笔试总成绩,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及排名。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请各旗县教育局做好递补事宜的工作记录,以备查验。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旗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组织实施

  特岗教师面试工作由设岗旗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并邀请当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程进行监督。设岗旗县市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盟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盟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组织方应在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各岗位所用教材及封面扫描。

  试讲题目在面试前由评审组确定。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报考蒙授岗位的考生须使用蒙语试讲;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用汉语试讲;报考外语(含蒙授和汉授)岗位的考生须使用英语试讲;报考汉语文(蒙汉双语授课)岗位的考生试讲时以汉语为主、蒙语为辅。

  面试每组设5名评委,全部异地聘请。同一岗位考生必须使用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试题。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分÷1.5×40%+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100分。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录取;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原始成绩高低录取;再相同,组织加试。

  各旗县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流程,详见当地面试工作方案。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设岗旗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未准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于体检考察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期间,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兴安盟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如错漏有关通知,责任自负。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

  各旗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二)做好面试保密工作

  当地纪检人员须从聘请评委环节开始参与,全程封闭管理,直至面试工作结束。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须实行回避。

  (四)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对造成泄密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追查,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求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岗教师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防疫事项要及时请示,要按照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