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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平江县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幼师、保育员150人公告

来源: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     2020-08-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下达教育系统2020年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0〕2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幼师47名、保育员3名,汉昌学区初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共150名,其中安定学区22名、加义学区12名、长寿学区13名、金龙学区18名、虹桥学区13名、钟洞学区10名、南江学区14名、梅仙学区14名、谈岑学区14名、瓮江学区15名、栗山学区5名;幼师47名,其中县幼教中心5名、乡镇公办幼儿园42名;保育员3人(县幼教中心)。汉昌学区初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18名、初中12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0年平江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幼师、保育员岗位表》、《2020年平江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表(汉昌学区)》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1.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幼师须取得幼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须取得幼师或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保育员上岗证书。

  2.因疫情影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参照湖南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证”条件设置,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本县招聘入职的乡村小学教师、幼师及保育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截屏图片)

  报名时间:2020年8月9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楼408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原件。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以下是指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考汉昌学区的城区学校者须报考到学段、学科。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而定;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③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规定,拿出一定比例面向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聘。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报考乡村小学教师、汉昌学区三阳乡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采取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合卷;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所须的其它知识和技能,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岗位类别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平江县教育局人事股(前栋412室)。

  笔试时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平江县桂花学校(小学部)。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乡村小学教师和汉昌学区三阳乡小学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师采取个人技能测试、现场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育员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城区中、小学教师采取上微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中小学教师、保育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师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50%+说课×5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报考学区或类别(幼师、保育员、城区中小学)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3.如再相同,以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能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不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察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同一个应聘者,既参加了我县高中教师招聘考试、特岗考试(报考了平江县的),又报考了本次招聘考试,以上3类招聘考试,有2类或3类进入拟聘用名单的,按照先高中、再特岗、后本次招录的顺序予以聘用。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岗位(学校),经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组织领导

  平江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63535(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