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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15人公告(含计划表)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27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实现马龙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5名,现将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未就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详见《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公告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均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6.现役军人。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13日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免交报名费、考试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马龙区通泉街道福安路23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1份);近6个月内白底彩色半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未就(过)业保证书原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1份;未就业人员(曾经有过就业经历后辞职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暂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现场填写相关承诺书),但须在被聘用后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4.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无法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打印件的,暂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现场填写相关承诺书,并保证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20年8月12日)。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须持有本次招聘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和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同时与参与资格复审的人员签押《资格复审告知书》。

  2.资格审查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提前1天向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面试、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结束后,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六、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面试

  (一)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将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后,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三天(2020年8月17日前)向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需按比例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面试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八、体检、考察和选岗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递补,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选岗

  所属区直高中学校并岗面试招聘岗位,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学科,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曲靖市马龙区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马龙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0874-8880894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032607

  监督电话:马龙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8883256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