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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0年公开招聘学校管理人员和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组织部(人社局)     2020-07-22
为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文件规定,经组织调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学校管理人员和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学校管理人员4名,中小学教师30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数量
初中教学副校长
5101
2
小学教学副校长
5201
2
初中语文教师
6101
2
初中数学教师
6102
2
初中英语教师
6103
2
初中地理教师
6104
1
初中体育教师
6105
1
小学语文教师
6201
7
小学数学教师
6202
8
小学英语教师
6203
6
小学体育教师
6204
1



  二、报名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管理人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全国范围内县区级及以上城市公立中小学现任校长、教学副校长,任现职满3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任现职期间学校被省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教育教学类先进单位,或个人被省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教育教学类先进工作者。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全国范围内在职在岗教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近三年任教经历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从事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2.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辖市级学科带头人、省辖市级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称号;

  (2)在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省辖市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优质课内容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被授予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辖市级名师称号;

  (2)近5年内获得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称号;

  (3)在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省辖市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获奖优质课内容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特别说明:以上条件中,凡涉及省辖市级别的荣誉或表彰,均不包含省直管县(市、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现场报名及考试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凌空街与归航路交叉口)。

  3.提交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务聘任证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0年公开招聘学校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0年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证明(附件3或4),以及可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文件(原件或盖有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报名材料齐全的考生,经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后予以登记报名。

  (二)面试资格确认

  航空港实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考生凭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学校管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在职优秀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80分以上(含)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经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考生成绩及排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其报考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若在职优秀教师招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空缺岗位数追加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建成区内学校及新建学校相同学段、学科毕业生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四、体检

  (一)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和聘用

  依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拟聘人员师德、遵纪守法、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限内,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根据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均在航空港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拟聘人员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实验区工作之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开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经航空港实验区人社局审验后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因不能完善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实验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56591719

  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371-8619819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