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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衢州开化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45人公告

来源: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16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精神,经开化县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开化县决定2020年委托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定向培养4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开化教育事业服务的开化籍考生。


二、 培养计划


序号需求学科计划数培养学校培养专业户籍要求备注
1初中语文2杭州师范大学汉语文文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2初中信息1杭州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3初中社会3杭州师范大学历史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4高中政治2浙江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5高中语文2浙江师范大学汉语文文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6高中物理2浙江师范大学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7高中地理1浙江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8高中历史2浙江师范大学历史学(师范)开化籍一段线以上
9小学全科30衢州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开化籍二段线以上


说明:以上学科招生计划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提前批录取,学制均为四年。


三、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开化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学制4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培养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二)组织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由开化县教育局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


(三)结果公示


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开化县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开化信用社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开化县教育局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五)高校录取


各相关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六)人员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开化县教育局、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就业和待遇


2020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回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成为事业编制教师,由县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等相关费用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注意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通畅,在招录之前尽量减少外出。


(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