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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招聘237名公告

来源:聊城市教育局     2020-06-07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20年聊城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原聊城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2020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毕业当年的招聘。

三、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官网公布招聘办法后,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并及时与县(市、区)教育部门联系确认。

四、招聘组织形式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方式

分为“双向选择”和专场招聘两个阶段

1.“双向选择”阶段: 6月2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等相关部门组成招聘组,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双方通过面谈、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双向选择,当场确定就业意向,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专业计划指标内完成签约。签约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公费师范生招聘活动和签约。

2.专场招聘阶段: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完成招聘计划的县(市、区)和没有签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时参加专场招聘会。通过专场招聘会的形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确保为每一位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

以上招聘程序需由考生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且责任自负。

五、考察和体检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报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各县(市、区)教育部门。

咨询电话:

东昌府区:0635-8418207

临清市:0635-5161706

冠县:0635-5286098

莘县:0635-7137765

阳谷:0635-6217239

东阿:0635-5109858

茌平:0635-4260606

高唐:0635-2136023

开发区:0635-8516283

高新区:0635-8507317

度假区:0635-7100651

监督电话: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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