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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58人公告

来源:乌达区人民政府     2020-05-30
为充实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乌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乌达区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58人。其中初中教师30人,小学教师28人。引进单位、岗位、专业等详见《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 国家“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985”和“211”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 内蒙古自治区内外的师范类院校或普通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含民办院校、独立院校、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4. 引进人员所学专业(不含第二学位)须与引进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5. 引进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教师资格证须在国家恢复考试后当年取得;

7. 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要求在报名前取得;

8. 2020年6月前服务期满且在乌达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乌达区在岗一年及以上同类同级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 乌海户籍或生源地为乌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 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管理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协议等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

(二)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本次中小学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 6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照要求真实填写信息,每人限报此次乌达区各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并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

1.《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4. 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5 生源地为乌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在乌海就读高中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公章);

6.《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下载后须手签并按指纹再上传)。

资格审核时,乌达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组将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后,将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未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进群,方便后续通知工作。

(1)QQ群1:1061787076(2)QQ群2:1107879456

(三)开考比例

引进人才名额与实际申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比例以上方可进行测试。未达到测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乌达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后,相应减少引进人数或适当调整测试比例。

(四)考核形式与具体要求

现场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1.结构化面试。(根据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防控情况确定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视频面试。)

现场面试:同场次考生中选两名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考生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

网络视频面试:进行一对一线上视频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现场打分。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报名人员较多的学科,结构化面试需分场次进行。

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或说课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或说课考生。已取得试讲或说课资格的考生放弃试讲或说课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递补。

2.试讲或说课。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考生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考生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或说课时间为12分钟。试讲或说课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人员较多的学科,试讲或说课需分场次进行。

3.现场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五)考试成绩

以试讲或说课的成绩作为最终录取成绩。

(六)递补规则

按照现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一)体检依据和要求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递补规则

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达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组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引进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人员。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1)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取消引进资格的拟引进人员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2.拟引进人员要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616

九、其他事宜

公开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引进简章由乌达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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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登记表

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2020年乌达区中小学人才引进目录

乌达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