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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直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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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阜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阜阳市第五中学科技楼(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1号),乘16路、53路、56路公交车可到达。

三、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按《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http://jyt.ah.gov.cn/30/view/649459.shtml)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以供复审机关留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

五、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和《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现场收取。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8月2日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专业测试其他事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及阜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告。

资格复审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58-2197162(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197228(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2019年阜阳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9年阜阳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成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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