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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滁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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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27号)精神,现就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滁州市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表。

2.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七、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附件:2019年度滁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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