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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9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 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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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蜀山区2019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招考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能力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分组

本次面试分8月10日、8月11日两天进行,各位考生面试时间详见已经拿到的《面试通知书》,根据组别、学科、岗位,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日期到达指定考点。各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上6:30开始进入面试考点,7:00后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8月10日面试岗位及分组情况表

序号组别学科岗位
1第一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09 小学语文1组
2第二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0 小学语文2组
3第三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1 小学语文3组
4第四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2 小学语文4组
5第五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3 小学语文5组
6第六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4 小学语文6组
7第七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5 小学语文7组
8第八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6 小学语文8组
9第九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7 小学语文9组
10第十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8 小学语文10组
11第十一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19 小学语文11组
12第十二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20 小学语文12组
13第十三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21 小学语文13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14第十四组小学语文340104001022 小学语文14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8月11日面试岗位及分组情况表

序号组别学科岗位
1第一组初中语文340104001001 初中语文
2第二组初中数学340104001002 初中数学
3第三组中小学英语340104001003 初中英语
340104001029 小学英语
4第四组初中政治历史340104001005 初中政治
340104001006 初中历史
5第五组初中物理化学340104001007 初中物理
340104001008 初中化学
6第六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3 小学数学1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7第七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4 小学数学2组
8第八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5 小学数学3组
9第九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6 小学数学4组
10第十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7 小学数学5组
11第十一组小学数学340104001028 小学数学6组
12第十二组中小学体育340104001004 初中体育
340104001030 小学体育1组(足球专业)
13第十三组小学体育340104001031 小学体育2组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门口)。

温馨提示:不是经开区的合肥市习友小学。

三、面试流程

1.中小学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除外)的面试流程: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时间30分钟,用于考生备课)——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10分钟无生上课,3分钟答辩)——离开考场。

2.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面试流程: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时间30分钟,用于考生备课)——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10分钟无生上课,普通专业: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包括口令、队列、队形等基本技能以及小学为《七彩阳光》和初中为《舞动青春》展示;足球专业技能测试,指定项目: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接控球;个人足球技术展示。现场提供足球,其他所需器材自备。)——离开考场。现场提供软垫和能够连接USB接口的播放器,个人展示所需其他器材自备。

(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计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早上7:00点前进场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者证件不齐全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点。

2.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等对外联络工具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必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室候考和备课室备课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擅自离开。

4.考场提供黑板、粉笔,其它教具、用具等由考生自备。

5.考生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号进入考场时,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以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只能说明抽签顺序号。

6.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教材,自带教材和参考书不得使用。

7.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工作人员退回证件,考生不得带走面试的其他有关材料。

8.考生违纪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考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9.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0.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