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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江苏省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

来源: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2021-01-03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须从考前14天(12月26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江苏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简称《健康报告表》)。

2.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的考生;

2.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2.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面试室试讲环节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应佩戴口罩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出示苏康码、《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苏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请及时就医,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

2.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