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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0-12-16
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市增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市增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类别和人数

1.小学教师114人(其中:语文44人,数学30人,英语13人,美术5人,音乐5人,体育6人,科学6人,信息技术5人)。

2.初中历史教师6人。

3.中小学心理教师4人。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5人。

(二)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研究生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各职位条件要求见职位表。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体检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非择业期内毕业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0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0日后出生)。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任一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有编制的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时至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后不能无故放弃笔试。

3.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其中招聘对象为研究生的职位如未达到1:3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4.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考试确认,并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公布(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本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同时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


四、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考生在2021年1月6日下午17:00时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1.时间:初定2021年1月9日(按准考证和网站通知为准)。

2.地点:按准考证和网站通知。

3.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②与职位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方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b.5<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c.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5,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A类职位采取专业技能或实操技能测试形式;B类职位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

3.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在现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5.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资格审核

综合素质评估后,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按网站通知。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本人到场参加审核,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4.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核合格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

2.地点:按网站通知。

3.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间约10分钟。

4.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

5.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教学能力测试最终成绩。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

6.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五、体检、复审和考察

(一)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择业期毕业生交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其他人员交考察要求的有关材料(届时网站通知)。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1年8月1日前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未经批准在2021年8月1日前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九、有关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


十、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可能会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有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聘用人员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监督电话:020-82630077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