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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季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定点招聘教师260人公告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0-10-26
为补充师资力量,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计划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26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定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考试入围的,内地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4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

3.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选择两个学位之一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如考生不能提供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书面承诺在1年试用期满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15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暂缓就业的不予报考;

6.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要求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设三个考点(北京、长春、广州),三个考点报名时间统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18:00时止。

2.报名方法

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网址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lhjyj/post.html,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扫描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扫描件;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上传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分辨率在400*600以上,1M以下)和一张全身照(分辨率在1000*2000以上,2M以下)。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批次仅限报考1个考点和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程序

(1)线上审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线上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综合表现、线上面谈或专业测试结果等对报考者进行预审预评,并从预审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者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报考者,根据本公告中的“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认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于现场资格确认后次日开始。

2.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通过)。

(1)基本材料:

①报考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附件4);

②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

④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⑤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⑥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⑨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复印原件,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①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4)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核确认等结果,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若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

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预审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回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http://www.szl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从公示之日算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23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第35号)处理。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内地院校毕业生)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新聘人员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咨询电话:0755-22185773,0755-22185758。

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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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