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宣威市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从宣威市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中遴选130人,其中,初中教师38人,小学教师92人。具体遴选岗位、人数及科目详见《宣威市2020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宣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要求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或毕业证载明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或者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满2年(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从事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从事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学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8日)。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2020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公告,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报名工作由报考教师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负责,报考人员在所任教的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报名。
3.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只明确到层次及学科,如:小学语文、初中数学等),不得兼报或改报。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2020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名表从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且教师资格证记载的任教学科与毕业证记载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及任教时间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3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名费为100元/人,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费。
5.资格审查。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在其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于8月10日12:00前将报名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6.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岗位资格复审获准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遴选岗位计划。
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若在后续招聘过程或其它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照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关系。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到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领取《准考证》。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市直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发放工作,具体业务与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三)笔试
1.科目。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总分100分,每科5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17日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0年8月18日12:00前向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面试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面试方案,报经宣威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核准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核准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宣威市纪委(监委)参与面试全过程。面试全程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学习、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纸质及电子文本各一份),经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经历业绩评价表填写完成之后,请考生本人于2020年8月20日10:30前将经历业绩评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过时视为放弃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组织考评组进行评分,并于8月21日20:00前由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统一报送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于8月22日组织考评组对材料进行核实打分。经历业绩评价由5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考评组负责实施,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教龄长者优先;若再并列,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再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经历业绩评价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再次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的依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与用人单位组成2名以上人员的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2.报考从宣威市范围内遴选教师岗位的拟遴选人员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按综合成绩、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组织选岗,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报用人单位顺序,不愿抽签的不予遴选。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被遴选人员根据遴选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重新进行聘用。
进入面试环节放弃的,须提前1天向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在面试前提交放弃申请,或在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自行放弃的,或选岗后弃权、不按时到拟聘学校报到的,取消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遴选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组织、人社部门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相关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宣威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宣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4-7123686
咨询电话: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六、本方案最终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