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18-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上岗,再考证,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4)最近三年内被派遣至芦溪县公办幼儿园但已辞职或解聘的合同制幼师,不具备报考资格;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6月8日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从6月13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00时。报名地点:芦溪县和信人力资源公司(芦溪县市民之家正大门右侧)。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到芦溪县市民之家正大门右侧芦溪县和信人力资源公司填写《芦溪县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芦溪县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2)电子报名:考生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芦溪县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芦溪县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加分登记表》填写好,发送至电子邮箱85818227@qq.com后,进行电话确认0799-7556886、15932868695彭经理。
(三)资格审查
1.时间:6月18日(星期四)9:00-17:00
2.地点:芦溪县教育局(芦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幼儿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3)2018-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签订一年试用期补充协议,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芦溪小学(县政府旁)
(3)笔试内容:测试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4)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公布。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详见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2.面试
(1)面试时间:6月27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芦溪小学(县政府旁)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说活动组织和才艺(简笔画、视唱、弹琴、舞蹈)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说活动组织占40%,才艺占60%。
3.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考试总成绩中加5分,可累计加分:
(1)与芦溪县教育局签订了委托培养协议;
(2)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性考生。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招聘名额1: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录人员。(体检、考察、预录公示通知见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再派遣到相关幼儿园。每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不低于4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99-7556886 15932868695 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