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现任或曾任普通高中正、副校长(含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务实,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教育理念新,管理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在校长或副校长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
5.年龄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竞聘:①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②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被列为失信对象人员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人员;④其他影响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演讲答辩、民意测评、确定人选、考察任命七个环节。
(一)组织报名
在正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廉洁自律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并填写《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报名登记审核表》。
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成工作组,根据选聘条件相关要求,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对所有报名对象资格逐一进行审查,报名者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参加。
(三)组织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演讲答辩
演讲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民意测评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综合成绩,取前三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六)确定人选
依据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成绩相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相对较多的竞聘者优先确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通过后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进行综合研判,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七)考察任命
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测评和谈话进行,考察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问题的,由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向正宁县人民政府推荐,由正宁县人民政府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任命并与正宁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任期限3年。如为县内正式在编人员的可直接调动工作关系。
四、任职管理
(一)新聘校长待遇实行年薪制,基础年薪50万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其学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发放。
(二)非正宁籍新聘校长,聘期内在县城提供一套面积100㎡左右的住房(只具有免费使用权,聘期届满或解聘后收回),年租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新聘校长按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对学校人、财、物的管理权,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班子实际,重新组建班子成员。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的奖励资金,用于校长对该学校优秀教职工及优秀学生的表彰奖励。
(四)新聘校长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正宁县教育局与新聘校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学年对其完成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兑现相应待遇,且学年末在全市高考一本进线率排名每晋升五个位次,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学校和校长5万元、3万元的奖励。新聘校长在聘期内第一年考核不合格,只享受校长基础年薪的50%;第二年考核不合格,予以提前解聘,县内正式在编人员安排到其他学校非领导岗位工作。第一聘任期满后,达到任期目标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优先继续聘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育、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对违反程序和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接取消竞聘者竞聘资格。公开选聘的校长基础年薪、奖金、住房保障及选聘工作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列支,不得向竞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在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ninfo.gov.cn/)及相关媒体平台发布,解释权归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0934-5987385
0934-598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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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4日
原标题: 关于公开选聘正宁县第一中学校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