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调面向“双一流”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部分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部分一流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生;
报名时间
本次选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月24日 9: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月24日11:00—2月28日16:00;
查询结果时间:2月24日11:00—2月29日16:00。
网络初选
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网络初选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管理培养及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纳入新区选调生信息库,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