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27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为2019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 间: 2019年7月30日-7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点: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本部(宿州市浍水路629号)行政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0557-3911011
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表(需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另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并组织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市教体局将在宿州教体局、宿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宿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