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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告】2017年下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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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二)全国统一报名时间:9月5日至9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截止9月12日12:00。

(三)全国统一考试日期11月4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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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起的两个变化: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课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各试点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试。二、报考条件(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人事关系在河南省”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省内人才机构,或在河南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河南考区的考生,面试(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核调整到面试环节时审核,笔试环节不审核)时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和条件不能报考,造成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必须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具备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报名流程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www.ntce.cn)“在线报名(河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四、报名具体步骤第一步: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能报考。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第八步:网上审核。市级招办负责对本考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省直管县考生考区必须选择原所辖市),只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请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五、其它有关事项(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10月30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查询。 12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向省辖市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是从卷面150分转换为120分后公布的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绩复核只对漏评、合分有误进行复核,不对评卷的宽严度进行复核),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辖市招办每天向省招办汇总上报数据,省招办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将反馈省辖市招办,市招办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每人每科7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六、特别注意事项(一)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考生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本人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对因此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河南考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必须是参加国家统考的试点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笔试考试。(五)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六)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七)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等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