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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8-08-27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3日举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

一、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18年9月4日8:00—9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9月4日8:00—11日17:3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9月4日8:00—12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3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6年起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考试并拿到的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将不能再提交报考信息。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考科目等。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若报名时填写的信息有误,须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更正。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白色背景为佳;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所在市考区参加考试(本人所在市,指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指所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一次性选择所有想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为方便考生,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考生须对在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