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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0-12-05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

2.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5日18:00。

3.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10日。

5.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

6.成绩查询:2021年3月3日起。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面试报名,对考生填报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他人替代考生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身填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完成后,费用不能退回。

(二)本次考试全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1.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2.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3.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三)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面试科目代码及报考点列表

二、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宁夏区内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三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在校学生可在我区报考。外省高校在校生请勿在宁夏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3.参加2019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参加2019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7.根据宁夏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的文件(宁价费发〔2016〕8号),在宁夏参加面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宁夏户籍。

(2)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

2.宁夏区内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三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在校学生。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是指在读全日制3年级及以上年级专科、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名,无在校年级要求。“三二连读”的在校生:1.三年专科+二年本科的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三年中专+二年专科的在校生无考试资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5年一贯制专科,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报名,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是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在我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5日18:00。

3.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缴费前请查看“确认表”,确保填报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操作。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一经缴费,所有信息无法修改。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10日。

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http://ntce.neea.edu.cn)。

5.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

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1年3月3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所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为新增学科。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区教育厅确定。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三)请考生严格执行考区及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尽事宜请咨询报考考区。如因个人原因致无法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七、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只允许使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其它证件无效。

2.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4.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6.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7.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二)考区设置

考区名称考区地址咨询电话
银川市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742室0951--6888695
石嘴山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87号0952--2013461
吴忠市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道1号(新区市政府对面)0953--2013676
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民生大厦十二楼0954--2032105
中卫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0955--7028691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为确保顺利参加此次考试,请持续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咨询。

 

 附件:

      1.报名流程

      2.宁夏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3.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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