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校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第一轮招聘(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1月30日)后,招聘未满的岗位计划纳入后续的新任教师统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1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研究生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学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5.每个应聘人员原则上最多可选择应聘2所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报名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所报学校每校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给所选报学校。
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面试时间:11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10分钟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4.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未满的岗位计划纳入后续的新任教师统一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吴先生,13905033553。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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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
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福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