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2020年计划公开选调25名农村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选调幼儿园教师须系谯城区农村在编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幼儿园教师资格,连续在谯城区农村任教3年以上,且3年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以上任教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二、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丹华小学(谯城区教育局南100米路东)。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2张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分数设置: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100分,幼儿学科专业知识100分,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8月24日上午8:00-11:30到谯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在谯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幼儿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的,以在谯城区农村学校任教时间长者优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考察,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按以上办法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在谯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因不合格人员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选岗及调动
1.选岗: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幼儿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2.选岗后的选调人员,由新到岗单位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新到岗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由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3.选调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选调工作全程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5523134
监督举报电话:5510280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引进)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