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星拱小学28名,振宁幼儿园8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其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应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须是小学及以上;报考幼儿教育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截至2020年9月,在我县在编在岗连续任教满3年(2017年9月及以前开始在我县在编在岗连续任教至今),且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及学校审查。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报考的教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村小必须中心学校同意),同时填写《2020年星拱小学、振宁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个人书面申请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统一由所在学校于8月12日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不受理个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县级资格复核。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人员报名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学科的人数必须大于选调人数,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和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人员,考报考学科的初中和小学专业知识;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选调人员,考幼儿教育相关知识。不考实验操作和外语听力。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在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政策加分。为较全面反映参考教师的业务素质,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政策加分:
⑴本人获“教坛新星”(含怀宁县首届“教学能手”)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2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⑵本人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4分,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2分,市级“骨干教师”2分,县级“骨干教师”1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⑶本人获学科优质课大赛奖(必须为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通过现场课堂教学评选或竞赛形式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⑴—⑶项政策加分分值累计计算,但最高分不得超过5分。为体现对招聘岗位的专业性要求,突出本学科课堂教学能力,上述“教坛新星”(含怀宁县首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本学科优质课大赛”获奖等项,与本次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方可加分。此外,“教坛新秀”不等同于“教学能手”,不符合本次加分条件。加分情况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3.选调成绩计算方法:选调成绩=笔试得分+政策加分得分。选调成绩将在县教育局网站适时公布。
五、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选调岗位名额,依据选调成绩高低,等额确定拟调教师人选名单,并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人选的,依据选调成绩确认拟调入人员。拟调入人员须按时办理确认调动手续,对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选调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最后一名选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的原则顺序依次确定:(1)笔试成绩高的优先;(2)本县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的优先;(3)学历高的优先;(4)近十年来受综合表彰(指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部门的表彰)优先;(5)同是受综合表彰的,层次高的优先;(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多的优先。
选调教师名单适时公告,8月底前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六、有关事宜
1.凡涉及报考条件、政策加分和优先原则等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证书和文件等,均为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加盖公章),限学校集中报送材料时提供,逾期提供无效。
2.调入教师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县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怀宁县教育局4611408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611165
中共怀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