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20年共招聘初中和小学教师149名。1、初中教师89名。其中:语文21名,数学21名,英语20名,化学11名,物理16名;2、小学教师60名。其中:全科教师32名(包括“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2名),音乐10名,体育10名,美术8名。
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1、初中89名,其中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3名;2、小学60名,其中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6名。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23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3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所有报考考生应具有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
(1)初中教师: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2)小学教师: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全科的对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不做要求,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3)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21日,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i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3、报名网址:http://www.cixian.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地点在磁县范围内。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磁县人社局2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各岗位报名情况、核减及取消情况在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7、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磁县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00分,专业知识占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中的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的相关知识。
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2、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
2、面试方式。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主要为班级管理、教师德育为主,每位考生答辩时间8分钟;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一岗位考生讲课(答辩)题目相同,采取讲课方式面试的岗位,每名考生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讲课内容。
6、邀请评委。本次面试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主要由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高校教师、高中学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任课教师等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C}{C}⑴{C}{C}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C}{C}⑵{C}{C}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C}{C}⑶{C}{C}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C}{C}⑷{C}{C}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讲课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讲课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8、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通过以上比较,仍不能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县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详见见磁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七、纪律要求
成立磁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0—2312379(县人社局)
0310—2391352(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 2322161(县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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