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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石峰区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来源: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0-06-16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3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立志为石峰区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等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3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材料:


①《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⑥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需单位同意报考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校非在编教师由所在学校以及档案保管所在地盖章)、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⑦本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⑧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要求:


①教学工作经历仅限于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且2019年9月1日至今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各级各类培训学校或机构任教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教学工作经历。


②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及时联系到应聘者本人的,确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主要内容为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考试时长120分钟。


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微型课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5.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的地点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统一安排在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 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教师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


3.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


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22529873


石峰区人社局 0731-22629700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六、其它说明


(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