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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六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0人公告

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人社厅同意,由六安市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64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0日起同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an.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在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报考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条件,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参加考试。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6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笔试方式

为提升笔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使用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搭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平台。

公共科目为人社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5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试: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幼儿园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具体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ex2.ipv6.rsj.luan.gov.cn);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2日至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及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6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在网上退费。

六、笔试

笔试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7月25日14:30-17:30和2020年7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证件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社局大楼817室,联系电话:0564-337620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一)入围专业测试1、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1、2人选。

(二)入围专业测试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25%、《综合应用能力》按25%,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2确定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3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4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0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3。

1. 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 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 专业测试3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采取才艺(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每项均按满分100分计分,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每项5分钟。

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的专业测试3、合成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具体专业测试3方案(公告)及各环节公示内容均在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jkq.luan.gov.cn/)公布。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九、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市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的(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3的总成绩按2.5:2.5:5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25+《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25+专业测试成绩×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体检考察

参加专业测试1、2报考人员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参加专业测试1、2报考人员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0901051、0901052、0901053岗位,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 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 政策咨询:0564-3376209、3376108

监督电话:0564-337065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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