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属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57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4.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不对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承诺一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限招广昌籍生源(报名时需在简历栏注明广昌籍,截止网上报名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视为广昌籍:①本人为广昌籍(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②配偶的户口关系现在广昌,需提供结婚证;③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广昌;④本人父母、配偶中至少有一方为广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证明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5.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广昌县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30、31两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好相关信息。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办理中的证明。
④广昌籍生源相关材料。
⑤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内容必须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曾被开除过公职情况);
⑥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
⑦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收费
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6月4日8:00至6月5日18:00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按其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2.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3.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名单。笔试结束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2的比例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内容:
1.弹唱(2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5分钟后进行弹唱;
2.讲故事(20分):随机抽取一个故事样本,准备5分钟后进行讲述;
3.简笔画(20分):现场给出主题,10分钟内在4K素描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县教体局院内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办法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收集人事档案
拟聘人员将报到证和人事档案上交到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四、选调人数
从各乡镇幼儿园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中选调10人到县属幼儿园任教。
五、选调方法
选调人员参加面试考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70%者不予录取)。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的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教师退职、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管理;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或擅自离岗的人员,解除合同;
(三)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广昌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四)已聘教师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待遇
2019年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1800元/月,以后每满二年增加基本工资8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
2.绩效工资:每人每年7200元,由聘用学校进行绩效考核;
3.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否则不享受。
4. 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水平,可适度调整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单位聘用临时人员标准执行,单位负担部份由县财政承担,个人负担部份由聘用人员承担。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jxgc.gov.cn/art/2020/5/9/art_5219_3397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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