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思想流派和音乐理论著作
1.儒家
代表人物:孔子
孔子积极提倡音乐,并把音乐作为“六艺”之一加以传授。孔子注意到音乐对人能够产生精神上的影响,所以具有教育的作用。他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2.墨家
代表人物:墨翟
音乐思想:主张“非乐”
墨翟站在劳动者的立场,同情下层民众,反对当时王公贵族的奢侈享乐,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但他偏激的反对以至主张禁止一切音乐则是错误的。他单纯强调政治和生产,要求音乐也具有如物质生产那种直接的功利,完全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反对音乐的进步和发展,也不切实际。
3.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
音乐思想:老子的“大音希声”和庄子的“至乐无乐”
他们哲学思想中强调“意”而忘掉“形”,以及追求“无为”“自然”“率法天真”的观念,对后人在功利实用目的之外理解音乐自身某种特殊规律,以及音乐意境、情感率直的表现,给予了莫大的启迪。
二、乐律学成就
三分损益法:
“三分损益法”是我国古代最早记载的、采用数学运算求律的方法,最初见于距今两千六百余年的春秋时期,记载于《管子·地员篇》中。从《管子·地员篇》记载的“三分损益法”所产生的徵、羽、宫、商、角这一音列可以看出,古代重视宫音特点,它包含了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的内涵。
优点在于适合表现旋律的美感,不足之处在于八度不协和,黄钟不能还原。
《吕氏春秋·音律篇》记载了用同样方法计算出的十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