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蜀山区2019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招考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能力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分组
本次面试分8月10日、8月11日两天进行,各位考生面试时间详见已经拿到的《面试通知书》,根据组别、学科、岗位,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日期到达指定考点。各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上6:30开始进入面试考点,7:00后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8月10日面试岗位及分组情况表
序号 | 组别 | 学科 | 岗位 |
1 | 第一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09 小学语文1组 |
2 | 第二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0 小学语文2组 |
3 | 第三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1 小学语文3组 |
4 | 第四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2 小学语文4组 |
5 | 第五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3 小学语文5组 |
6 | 第六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4 小学语文6组 |
7 | 第七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5 小学语文7组 |
8 | 第八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6 小学语文8组 |
9 | 第九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7 小学语文9组 |
10 | 第十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8 小学语文10组 |
11 | 第十一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19 小学语文11组 |
12 | 第十二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20 小学语文12组 |
13 | 第十三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21 小学语文13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
14 | 第十四组 | 小学语文 | 340104001022 小学语文14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
8月11日面试岗位及分组情况表
序号 | 组别 | 学科 | 岗位 |
1 | 第一组 | 初中语文 | 340104001001 初中语文 |
2 | 第二组 | 初中数学 | 340104001002 初中数学 |
3 | 第三组 | 中小学英语 | 340104001003 初中英语 |
340104001029 小学英语 | |||
4 | 第四组 | 初中政治历史 | 340104001005 初中政治 |
340104001006 初中历史 | |||
5 | 第五组 | 初中物理化学 | 340104001007 初中物理 |
340104001008 初中化学 | |||
6 | 第六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3 小学数学1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
7 | 第七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4 小学数学2组 |
8 | 第八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5 小学数学3组 |
9 | 第九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6 小学数学4组 |
10 | 第十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7 小学数学5组 |
11 | 第十一组 | 小学数学 | 340104001028 小学数学6组 |
12 | 第十二组 | 中小学体育 | 340104001004 初中体育 |
340104001030 小学体育1组(足球专业) | |||
13 | 第十三组 | 小学体育 | 340104001031 小学体育2组 |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门口)。
温馨提示:不是经开区的合肥市习友小学。
三、面试流程
1.中小学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除外)的面试流程: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时间30分钟,用于考生备课)——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10分钟无生上课,3分钟答辩)——离开考场。
2.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面试流程: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时间30分钟,用于考生备课)——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10分钟无生上课,普通专业: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包括口令、队列、队形等基本技能以及小学为《七彩阳光》和初中为《舞动青春》展示;足球专业技能测试,指定项目: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接控球;个人足球技术展示。现场提供足球,其他所需器材自备。)——离开考场。现场提供软垫和能够连接USB接口的播放器,个人展示所需其他器材自备。
(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计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早上7:00点前进场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者证件不齐全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点。
2.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等对外联络工具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必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室候考和备课室备课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擅自离开。
4.考场提供黑板、粉笔,其它教具、用具等由考生自备。
5.考生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号进入考场时,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以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只能说明抽签顺序号。
6.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教材,自带教材和参考书不得使用。
7.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工作人员退回证件,考生不得带走面试的其他有关材料。
8.考生违纪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考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9.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0.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