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合肥市直属学校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8月2日8:30-16:30。
2.资格复审地点:合肥八中行政楼15楼万峰会堂(合肥市习友路与祁门路交口;公交41路、43路、140路、162路、166路八中站)。
3.资格复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老师 0551-63505251。
4.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打印)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打印)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交纳80元面试费用(现金)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附件:
合肥市属学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5640595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