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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教育持续稳定发展,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保持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计199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公告如下:
一、河北保定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数额和方式
(一)招聘数额
本次招聘聘任制教师共199人。其中高中74人、职教30人,初中24人、小学51人、幼儿园20人(具体科目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河北保定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应聘者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应聘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须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小学岗位的人员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均可报名。
2.应聘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应聘汽修岗位人员学历可放宽为高职专科;应聘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教师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
4. 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任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等级证书、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三)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保定市满城区在编教师和聘任制教师。
三、河北保定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报名网址:221.192.132.159:99/index.html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至7月2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2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微信支付)。网页提示状态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9日9:00至8月1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sjdpg@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7月29日9:00至7月30日23: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考试结束后须到考点办公室照相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请考生于7月31日20:00时后登录221.192.132.159:99/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复审公告。
3.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8月4日-5日登录221.192.132.159:99/index.html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2年8月6日。
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满城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岗位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自行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应聘教育类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由主评委和1名评委带绘画题本到候考室组织,计时员负责计时,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进行绘画。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其他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两名评委将作品带至面试室进行评分,考生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试讲(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面试时,所有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2.请考生于8月6日23:00时以后登录221.192.132.159:99/index.html查询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递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择岗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应聘聘任制教师合格人员由区教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聘任制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一式五份,连同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任制教师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聘任制教师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执行,依法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河北保定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处理。
(五)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六)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
满城区人社局:0312-7028358;
满城区教体局:0312-7163308;
监督举报电话:0312-7028358;0312-7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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