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教师队伍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突泉籍在外工作中小学中职教师返乡任教实施办法》,2021年计划引进教师25名。
一、内蒙古兴安盟中小学中职教师引进原则
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内蒙古兴安盟中小学中职教师引进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5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
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地理教师2名,初中历史教师2名,初中政治教师2名,初中体育教师2名;
职业学校汽修教师2名,职业学校护理教师1名。
三、内蒙古兴安盟中小学中职教师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无生理和心理疾病;
(三)本人、配偶一方为突泉户籍(高考时是突泉户籍)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突泉户籍;
(四)县外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且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等部门同意调出。
(五)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教师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返乡任教: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级的;
3.违反人事管理其他有关规定的。
四、内蒙古兴安盟中小学中职教师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5—20日 。
2.报名地点:突泉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482-5199012
3.报名时须提供资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突泉籍在外工作中小学中职教师返乡任教报名登记表》、《突泉籍在外工作中小学中职教师返乡任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二)面试考察
1.面试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采取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①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线60分;
②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课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讲课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所教学科内容;
③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同一学科教师在同一评委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④英语教师用英语作答,其他学科教师用汉语作答。
⑤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⑥根据教学能力测试需要设立评委组,由5人或7人组成;
⑦教学能力测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选岗、聘用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选岗后,由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工资、社保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内蒙古兴安盟中小学中职教师引进纪律和监督
(一)突泉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引进工作进行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引进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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