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具有肇州行政区划内户籍。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