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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潮州饶平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98人

来源:饶平县人民政府     2020-12-20
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大专学段须为全日制),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5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饶平户籍(生源)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0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超生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历年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为饶平生源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的户籍在饶平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6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在饶平县青少年宫一楼。

3.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饶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户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因疫情原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对教师资格证作限制性要求,但要求入职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前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产生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饶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1.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4.获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饶平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6.对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相关事项

1.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本次公开招聘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