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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030人公告(教师岗270人)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     2020-09-22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身体等条件。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目录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

5.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均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

5.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甘沟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分别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综合知识》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专业技术岗位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考专项招聘乌鲁木齐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户口本;

5.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管理岗位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从本岗位笔试、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采用片段课。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

1.管理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2.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2020年9月21日。

网络报名:2020年9月26日10:30-9月30日18:30。

(二)笔试

笔试:2020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10月8日发布的《笔试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10月23日18:00。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2020年10月30日-11月1日。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2020年11月5日18:00。

(四)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7日-11月9日(每天10:30-18:00)。

(五)面试

2020年11月19日-11月22日(详见具体安排)。

(六)总成绩公布

2020年11月27日18:00。

(七)体检

2020年11月下旬。

(八)考察、公示

2020年12月上旬。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如有疑问,报考人员可致电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91-2202370,2351002,详细咨询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监督电话(10:30-19: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0:30-19:00):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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