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退费原因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受理时间及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
1.目前发生疫情盟市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的考生,以及从外省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考生;
2.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嘎查)或街道(乡镇、苏木)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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