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定于11月3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如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至7日17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注册报名。在报名期间已经正常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并重新报名。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9月9日17时。
笔试实行网上审核,不做现场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后应注意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24时。
笔试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
四、成绩查询
2018年12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12月11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1)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对于侥幸逃过监考员验证或检查的违规考生,不得以监考员没有查出为由要求取消或减轻处罚。
考生如有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在本次考试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参加考试,过期的证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考前应注意查看身份证,如过期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综合素质”和 “教育知识与能力” 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 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而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 、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有意报考上述新增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实行网上审核。报名参加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如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五)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证件照。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证件照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正常应该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若上传非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七)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八)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南宁市、桂林市分别设有两个考区,其中南宁市五合大学城、桂林市雁山区考区因标准化考场有限,我区将对这两个考区设置报名人数上限,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值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可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备考。
(十一)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www.gxeea.cn)、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